為加快江東新區“離岸高端制造產業園”項目、海濤大道(海貿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項目(青合社區段)、知行路、興洋三橫路和江東新區JDLA-02-M01-1地塊5個項目房屋征收步伐,根據《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海口桂林洋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原桂林洋農場)國有土地補償方案的通告》(海府〔2020〕28號)、《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海濤大道(海貿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項目收回桂林洋農場137518.73平方米國有土地補償方案的通告》(海府〔2020〕36號)、《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知行路項目收回桂林洋農場50895.43平方米國有土地補償方案的通告》(海府〔2021〕26號)、《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興洋三橫路項目收回桂林洋農場49551.08平方米國有土地補償方案的通告》(海府〔2021〕29號)、《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江東新區
JDLA-02-M01-1地塊涉及收回桂林洋農場64519.3 平方米國有土地補償方案的通告》(海府〔2022〕10號)文件,結合房屋征收工作實際,現將鼓勵被征收人在簽約期起始日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簽約期限起始日前簽訂協議時間
本通告發布后,鼓勵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起始日前簽訂江東新區“離岸高端制造產業園”項目、海濤大道(海貿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項目(青合社區段)、知行路、興洋三橫路和江東新區JDLA-02-M01-1地塊5個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鼓勵簽約工作從2024年10月15日起至簽約期限起始日前一天止(簽約和選房期限另行通告)。
二、簽約期限起始日前簽訂協議選房順序的確認
(一)按照“先簽約先選房”原則,以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登記順序號確定選房順序。
(二)在簽約期限起始日前簽訂江東新區“離岸高端制造產業園”項目、海濤大道(海貿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項目(青合社區段)、知行路、興洋三橫路和江東新區JDLA-02-M01-1地塊5個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根據房屋搬遷騰空時間,并結清水、電、通訊、燃氣等費用之日起計算臨時安置補助費。
三、其他事項
(一)被征收人要積極配合好房屋面積丈量,評估、復核及一戶一宅認定等工作,確保重點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工作順利進行。
(二)簽訂江東新區“離岸高端制造產業園”項目、海濤大道(海貿大道至東側規劃路段)項目(青合社區段)、知行路、興洋三橫路和江東新區JDLA-02-M01-1地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時,應隨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等材料;
(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經被征收人、征收實施單位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實施單位通知被征收人搬遷、騰空交房(自行結清水電費并進行銷戶),被征收人應按規定時間內搬遷、騰空交房。
(四)簽訂協議地點:桂林洋大道66-20門牌號旁樓梯口上二樓。
(五)聯系方式
1.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重點項目用地征收工作指揮部征收補償安置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898-65711662
2.美蓮社區聯系人,陳文軼,電話:13322080196
3.青合社區聯系人,吳建樹,電話:18084666611
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