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全開發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讓群眾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全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充分激發群眾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我開發區以積分為基礎,開展積分制管理工作,結合實際,制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積分制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省、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精神要求,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引領作用,深化三產融合,以建立積分制為抓手,通過群眾在積分制活動中爭取積分,用積分兌換相應物品,激發和調動廣大村民參與“最美庭院”創建、環境衛生整治、文明新風弘揚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通過政府政策引領、社會全面參與、農民自治管理,以創建“最美庭院”為契機,動員廣大農民群眾廣泛參與集中整治垃圾不亂堆亂放、污水不亂潑亂倒、糞污無明顯暴露、柴草堆放整齊、家禽圈養不散養,著力解決村莊環境“臟亂差”,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村容村貌有效提升,村規民約相應形成,村民清潔文明意識明顯提高,逐步實現鄉村治理積分制的全覆蓋。
三、運行規則
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各社區成立由社區支部書記牽頭、“兩委”班子成員組成的“積分制”領導小組,做好積分制管理的領導和宣傳發動工作。成立以社區居委會主任任組長、“兩委”委員、各小組組長、黨員群眾代表為成員的積分制管理審核組。領導小組應結合村規民約制定本社區積分制實施細則,負責村民積分的審核認定,策劃并組織各類積分分享活動。積分制管理審核組負責村民積分的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社區監督委員會監督。
四、實施范圍
積分制以社區(行政村)為實施主體,家庭為積分單位,所有村民均可參加積分活動。
五、積分項目
積分包括常規積分、常規加分、一次性加分和減分等項目,積分數值的設定可以結合本社區實際再商議確定。
(一)常規積分項(80分)
1.清潔衛生25分:室內、院落衛生清掃干凈(5分);房前屋后無垃圾、無污水橫流(5分);畜禽圈養(5分);無畜禽糞污、無蚊蠅孳生地(5分);室內桌椅家具、灶臺干凈無積灰等(5分)。
2.庭院整潔25分:室內物品擺放有序(5分);房前屋后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現象(5分);院內農具及家具擺放整齊(5分);院落、房屋正面整潔、無雜物、無亂涂亂畫、無亂張貼等(10分)。
3.自覺遵守村規民約規定10分。
4.綠化美化15分:房前屋后無雜草,栽種花木果樹(10分);花草樹木層次分明,具有美感(5分)。
5、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5分。
各社區每半年評定結果,可評選2戶“最美庭院”,并授予流動紅旗。
(二)常規加分項(20分)
1.家庭成員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由各村民小組收集匯總,社區居委會審核后每1件次加3分,共6分。
2.自愿參與社區組織的文明衛生建設和村莊環境衛生整治活動,每次加3分,共9分。
3.主動認領附近公共區域衛生并按要求完成的,每季度加5分。
(三)一次性加分項(20分)
1.獲得市級文明戶、文明家庭、最美庭院等評比獎項10分、區級評比獎項6分、居級4分。
2.農村貧困戶、低保戶、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特殊群體積分在同等條件下實行雙倍積分。
(四)減分項(40分)
1.雞鴨鵝等畜禽散養、雜物亂堆亂放的,一次扣5分,共10分。
2.亂搭亂建、出現“兩違”的,一次性扣5分。
3.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稈焚燒,一次扣5分。
3.破壞社區或村內公共設施的,一次性扣5份。
4.有家庭成員非法上訪或參與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一次扣5分,共10分。
5.沒有履行孝老愛親義務的,一次性扣5分。
有家庭成員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季度評定期內不能參與積分。
六、集中評定
各社區實行社區干部包片,指導各村民小組開展集中評定,并對評定結果負責。積分制管理審核組每季度組織一次評比,組織3名評委到各家各戶現場評定。評委由村民小組長、轄區內村民代表、群眾代表(隨機抽取,每次不重復)組成。
每次評定,由3名評委根據評比標準進行評分,并將得分記錄在積分存折上。每次評定后2天內將評定結果在各村民小組和社區公開欄處進行公開并將將積分臺賬交由社區存檔。
七、結果運用
(一)以社區為單位,每季度依據積分評定前后各3名的“積分制紅黑榜”,并在社區公開欄張貼公示。
(二)積分兌換
1.半年兌換
(1)每年6月和12月中旬為積分結算日,如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后。各社區組織轄區群眾集中兌換并通報表揚人居環境整治完成好的農戶,樹立榜樣意識。
(2)積分兌換的物品(按市場價格調整):10分兌換香皂或肥皂1塊(約4元),15分兌換毛巾1條(約8元),30分兌換洗衣液1瓶(約20元),50分可兌換5公斤大米1袋(約40元),80分可兌換食用油5升1桶(約70元)等。各社區可以根據多數群眾需求,購買價格相近的物品進行兌換。
(3)半年兌換獎品后扣除相應積分,剩余積分存入全年累計積分。
(4)農戶憑積分票據(最少不低于30分)到社區居委會兌現物品。
2.年終兌換
年終,可憑全年累計積分(扣除已兌現積分)一次性兌換獎品。積分按年結算,剩余積分不參與下一年度累計積分。對全年累計積分的前三名農戶給予獎勵,以鼓勵群眾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積分制管理。
(三)在每年6月底、12月底,依據上下半年積分情況,進行集中表彰,結合實際可分別頒發最美農戶、美麗農戶、整潔農戶的榮譽證書。
(四)將積分制的積分,作為推薦評選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優秀志愿者、優秀共產黨員等各類先進表彰的重要依據之一。
八、資金保障
采取120分積分兌換,由開發區安排資金列支。
九、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居委會“兩委”是人居環境整治積分制的實施責任主體,社區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加強整體統籌、協調聯動,充分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形成推進積分制激勵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社區要將人居環境整治積分制融入到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活動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各項活動之中,并利用微信群、宣傳展報、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
(三)堅持公平公正。各社區要嚴格要求,公平、公正、公開的開展評比工作,充分提高人居環境整治積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務群眾的水平,堅決杜絕一切徇私舞弊、優親厚友的情況發生。
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具體由開發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